赋能客户构建属于自己的“操作系统”
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《秦淮区注册代理条件公示》的通知
秦促发〔2023〕6号
各街道、园区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秦淮分中心,区市场监管局,区不动产登记中心,区公安分局,区委党群工作部,区委组织部,区人社局,区税务局,区科技局,区工商联合会,相关单位:
现将《秦淮区注册代理条件公示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
南京市秦淮区投资促进局
2023年2月21日
秦淮区注册代理条件公示
基本条件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守法经营记录;
(三)无合规运营经营、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;
(四)在秦淮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;
(五)有专业注册代理人员。
注册代理人员条件
(一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
(二)从事注册代理工作三年以上,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;
(三)熟悉工商登记、税务登记、社保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;
(四)通过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注册代理人员资格考试;
(五)无合规运营执业、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。
注册代理业务范围
(一)工商登记代理;
(二)税务登记代理;
(三)社保登记代理;
(四)其他与企业注册相关的代理服务。
四、注册代理程序
(一)申请: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;
(二)受理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受理申请材料,并进行初审;
(三)审核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
(四)公示: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秦淮区投资促进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;
(五)核准: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秦淮区投资促进局核准并颁发注册代理许可证。
五、监督管理

(一)定期监督检查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对注册代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定期监督检查;
(二)受理投诉举报:秦淮区投资促进局受理对注册代理机构和人员的投诉举报;
(三)依法处罚: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示的注册代理机构和人员依法处罚。